在十余年后,老公竟突然發現自己的老婆在婚介所登記征婚,隱忍四年后終訴。近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張先生與李女士是一對結婚近二十年的,婚后第二年就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女兒。張先生平時愛搞些小發明,已經擁有了多項,2007年他還與朋友于成立了一家公司,經營其自主研發的冰雪滑車等。這本應該是一個令人羨慕的一家三口,但是突如其來的變故卻讓其與妻子的感情一下子掉進了冰窟窿。
2007年在張先生的生日時,妻子李女士給張先生送了一個皮夾子作為禮物。這原本是一個很平常很溫馨的舉動,卻引發了一場軒然大波。原來滿心歡喜的張先生居然在李女士送其的皮夾子里發現了一張婚姻介紹所的會員證,上面赫然登記的是妻子李女士的信息。原來李女士在早在七年前,也就是雙方結婚8年、女兒7歲時就在婚姻介紹所登記成為了會員。張先生接受不了這個荒唐的事實,覺得受到了極大的傷害,當時就與妻子李女士大吵了一架,但事后考慮不影響女兒的學業,張先生當時并未妻子離婚。直到2011年,女兒考上了大學,張先生認為已經沒有了后顧之憂,于是一紙訴狀將李某訴至法院,要求與李某離婚,并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等。
李女士接到法院傳票后表示自己 很冤枉 :婚介所的會員證屬實,但是其登記為會員并非為了給自己征婚,而是給其未婚的弟弟征婚,故不同意丈夫的離婚請求。
該案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中國法院網訊
最新法律講堂
更多法律講堂>>數萬律師在線權威解答